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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水泥产业发展座谈会的减排意见-尊龙凯时·中国官方网站

2012-03-16

来自工信部的消息称:日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会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北京召开

座谈会指出了水泥工业发展所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,其中第二个突出问题是“环境容量约束骤增,污染物减排的高标准与治理技术的经济性两者间的矛盾加剧”。

这一问题的前因是环境容量约束,对污染物减排实施更严的标准,问题则是企业治理投入的可承受度与标准从严程度之间的矛盾。

》主要目标之一是,到2015年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着减少。而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三大措施之一为“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。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,加快其他行业脱硫脱硝步伐”。

从“十二五”开局第一年的2011年环境保护形势看,去年国家正式将氮氧化物排列入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之列,但控制执行得很不理想,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,减排形势严峻。在温总理的政府报告中就提到,2011年政府没有完成的两项工作目标之一就是减排。而氮氧化物应该就是“祸首”。因此,在“十二五”的后四年,政府强化减排工作力度,特别是强化减排氮氧化物的工作力度已是不容置疑的了。

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工业部门中占据着“老二”位置。对于座谈会指出的“污染物减排的高标准与治理技术的经济性两者间的矛盾加剧”的意见应该从正面解读。

1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,针对国民对环境质量越来越高的要求,国家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将越来越严。具体体现在对排放标准将越来越严,甚至对标准的升级会呈现跳跃式的升级。对电力工业氮氧化物的排放新标准就是一个例证。

2、要进行治理,就得有技术支撑。技术也不会是单一的,对减排不同力度要求,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也不同。

3、技术方案确定后,就需投入。针对减排标准相对严的技术,投入也相对要高些,运行成本也会高些。即意见中所指高标准与经济性的矛盾。

减缓高标准与经济性的矛盾的办法涉及两方,一方是减排设备提供方,二方是水泥企业。

作为减排设备提供方要为水泥企业提供质量优、安全可靠、性价比高的设备供水泥企业选择。我国水泥工艺装备已经被国际水泥界所认可,用于水泥减排氮氧化物的装备也应跟上,方可彰显水泥大国的“英雄”本色。

作为水泥企业在投入上则要“大度”些。刚有一则消息报道足可说明企业应取的态度。3月1日四川省省委副书记、省长蒋巨峰在成都专门就加强环境保护特别是减排工作进行调研。蒋省长提到,都江堰拉法基水泥公司拥有四川省水泥行业首台投运的脱硝设施,每吨水泥因脱硝而增加成本6到15元。对此,蒋省长说,只算经济效益(企业)可能不合算,但这有很大的社会效益,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。

《国家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》明确了“污染物总量的减少的责任主体在地方人民政府”。地方政府要落实责任,势必会把减排量分解到污染物产出源头。把地方氮氧化物允许减排量分解落实到水泥企业也是顺理成章的。减排量的落实除了减少新增污染源排放量外,很大程度上是削减现有污染源排放量,落实到水泥企业就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。对环境容量约束高的地域,地方政府会采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,对水泥企业要求也会更严。

因此,作为水泥企业在减排氮氧化物上应该“严”字当头,了解所在地政府对污染物控制的要求和趋势,以地方执行的标准或拟执行的标准选择合适方案,在地方标准施行时间前,完成技术措施。处在可能会加快标准升级步伐地区的水泥企业在选择方案时,更要有前瞻性,留有一定的升级余地。

如果对座谈会“矛盾加剧”的意见理解为,在标准上可以分档次,所谓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的话,只会贻误企业正确而果断决策和行动。标准最多也就给现有生产线的施行时间多一点宽限期而言。

在减排如此严峻的形势下,水泥企业应该进入脱硝技术改造前期工作阶段了,真的是等不得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来源:中国水泥网评论员 冉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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